人权经营宪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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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权经营宪章的意义

"我们作为为市民的生活便利与业余生活而运营相关设施,且通过完美处理污水,为洛东江水质改善做贡献的公营企业,尊重并实践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规范,保护劳动者与所有公团设施使用利害关系人的人权。

为了在所有经营活动过程中提高人的尊严与价值,宣布全体员工应遵守的正确行动与价值判断原则即《龟尾设施公团人权经营宪章》,并承诺实践。

  • 第一. 我们尊重、遵守支持人权、劳动、环境、反腐败等价值的国际及国内规范。
  • 第一. 我们对包括全体员工在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不因其肤色、宗教、残疾、性别、出生地、政治见解而进行差别对待。
  • 第一. 我们为了员工的人权保护与增进,保障结社与集体谈判的自由。
  • 第一. 我们绝不允许任何形态的强制性劳动与童工。
  • 第一. 我们通过营造安全而卫生的工作环境,保障产业安全及健康权。
  • 第一. 们尊重、保护事业活动社区居民的人权。
  • 第一. 我们遵守环境法规,为环境保护与环境灾害预防而努力。
  • 第一. 我们透明公开经营信息,最大限度地保障客户的信息知情权。
  • 第一. 我们努力保护经营与开展业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与业务信息。
  • 第一. 我们对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人权侵害迅速提供适当的救济措施,积极为预防而努力。

我们努力保护包括全体员工在内的所有利害关系人的人权,承诺为人权经营的稳定与扩散而竭尽全力。